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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1304-3000-2025-00003
- 備注/文號:泉鯉政科〔2025〕4號
- 發布機構:鯉城區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9
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根據《泉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泉科〔2025〕38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區高企認定工作,現將文件轉發給你們并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
1.2025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分兩批次開展,第一批次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10日,第二批次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21日。
2.申報企業要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在網絡申報截止時間前,按要求通過網絡系統完成材料填報、上傳,提交至鯉城區科學技術局。2025年重新認定的高企且需要更名的企業,需完成更名程序再申報認定。
3.申報企業需按申報批次分別在5月30日、7月11日前將《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見附件1)和《企業研發項目經費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匯總表》(見附件2)電子表格及蓋章掃描版發送至鯉城區科學技術局的郵箱。
二、高新技術企業有關變更事項
2025年分兩批次集中受理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申請(更名要求詳見附件3),申請更名的企業應分別在5月15日和10月17日前,將更名申請材料原件一份報送鯉城區科學技術局。
三、高新技術企業年報
根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有關要求,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務必于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泉科〔2025〕38號文件有關規定辦理。
四、聯系方式
區科技局郵箱:qzlc157@163.com
業務股室:科技計劃股 聯系電話:22355004
區科技局地址:鯉城區常泰北路99號1409號
附件:1.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
2.企業研發項目經費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匯總表
3.泉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鯉城區科學技術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
序號 |
申報企業 |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主管稅務機關 |
是否臺資企業 |
出具專項報告中介機構名稱 |
新認定 /重新認定 |
規上企業/規下企業 |
2024年企業營業收入金額(元) |
信用情況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未失信、未涉黑) |
正常/異常(說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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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業研發項目經費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匯總表
序號 |
企業 名稱 |
研發項目 |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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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近三年研發費用 (萬元) |
序號 |
產品(服務)名稱 |
近一年銷售收入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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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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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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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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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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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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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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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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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合計 |
備注:近三年研發費用及近一年銷售收入,依據專項報告數據填寫;合計數應與專項報告中數據一致;此表行數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增減。
附件3
泉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泉科〔2025〕38號
各縣(市、區)科技局,石獅市工信科技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科經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閩科高〔2025〕9號)精神,今年我省高企認定已經啟動,為進一步做好我市高企申報和輔導工作,現將文件轉發給你們并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
(一)申報對象
1.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福建省泉州市居民企業。
2.2022年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其證書有效期至2025年,可按本通知規定再次提出認定申請。
(二)申報程序及時間
1.企業申報。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自評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須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或“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進行注冊登記,按相關要求通過網絡系統自主完成材料填報、上傳,并提交至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2025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分兩批次開展,第一批次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10日,第二批次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1日。
2.申報企業至少近一年度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2025年重新認定的高企且需要更名的企業,需完成更名程序再申報認定。
3.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上對企業填報、上傳材料進行受理、審核、發送,還需審查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及企業信用信息情況,并形成書面推薦意見,連同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格式見附件1)和企業研發項目經費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匯總表(格式見閩科高〔2025〕9號附件2)及電子表格報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其中,書面推薦意見和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應加蓋科技管理部門公章。第一批次推薦上報和窗口受理時間為2025年6月16日;第二批次推薦上報和窗口受理時間為2025年7月25日。
4.申報企業應按《工作指引》中第二點“認定程序”第(三)條“提交材料”中相關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為進一步提高企業申報的便利性,2025年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提交申報材料(有關管理系統申報材料清單見閩科高〔2025〕9號附件3)。企業在網絡系統未提交或提交不齊全的,視同申報材料不完整。企業申報材料中,對中介機構出具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報告,應附有中介機構承諾書(格式見閩科高〔2025〕9號附件5,原件一份)。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閩科高〔2025〕9號文件有關規定辦理。
二、高新技術企業有關變更事項
根據《認定辦法》第十七條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的,應在三個月內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報告。經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2025年我省分兩批次集中受理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申請(更名要求詳見附件6),兩批次的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30日和10月31日。申請更名的企業,應在截止時間十日前,將更名申請材料原件一份,報送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未在規定時限內向所在地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報送企業名稱變更情況的,應按更名后的企業名稱重新申報認定。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應在截止時間五天前收集審核材料上報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高新技術企業年報
根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有關要求,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于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報表中數據需與企業年度納稅申報中相關數據一致。
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按相關規定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認定辦法》、《工作指引》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政策可通過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省科技廳門戶網站等下載。
(二)為做好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提供網絡輔導視頻,重點解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網絡系統使用等內容。相關視頻可登錄微信公眾號“福建科技創業”,點擊“創孵平臺-高企申報”查看。
(三)市科技局委托泉州市新質生產力促進中心承辦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輔導工作,開展全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輔導培訓和政策咨詢解答;將于5-7月每周三設立“高企服務日”,開展高企申報認定“線上和線下”輔導,申報企業可自愿報名參加免費輔導。泉州市新質生產力促進中心聯系電話:0595-28129505。
(四)聯系方式
泉州市科技局高新科
聯系人:張燕芹
聯系電話:0595-22579329
電子郵箱:kj22579329@163.com
地址:泉州市東海行政中心D座南門917室。
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聯系方式:
鯉城區科技局 0595-22355004
豐澤區科技局 0595-22506399
洛江區科技局 0595-22631053
泉港區科技局 0595-68166575
晉江市科技局 0595-86310289
石獅市工信科技局 0595-88707371
南安市科技局 0595-86310689
惠安縣科技局 0595-87322918
安溪縣科技局 0595-23232403
永春縣科技局 0595-23894556
德化縣科技局 0595-23514591
泉州開發區科經局 0595-22353003
泉州臺商區科經局 0595-87557910
附件:1.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格式)
2.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
福建省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
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1
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格式)
推薦單位(蓋章):(各縣市區科技部門)
序號
申報企業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主管稅務機關
是否臺資企業
出具專項報告中介機構名稱
新認定
/重新認定
規上企業/規下企業
2024年企業營業收入金額(元)
信用情況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未失信、未涉黑)
正常/異常(說明原因)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文件
閩科高〔2025〕9號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度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有關規定,為組織做好2025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
(一)申報對象
1.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福建省居民企業。
2.2022年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其證書有效期至2025年,可按本通知規定再次提出認定申請。
(二)申報時間
2025年度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分兩批次開展,第一批次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10日,第二批次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21日。
(三)申報程序
1.企業申報。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自評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須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或“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進行注冊登記,按相關要求通過網絡系統自主完成材料填報、上傳,并提交至各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科技管理部門。
2.地方審核。各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上對企業填報、上傳材料進行受理、審核、發送,并形成書面推薦意見,連同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格式見附件1)和企業研發項目經費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匯總表(格式見附件2)報送至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高企認定辦”)。其中,書面推薦意見和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應加蓋科技管理部門公章,并抄送所在地同級財政、稅務管理部門。第一批次推薦上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20日;第二批次推薦上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
(四)申報材料要求
1.企業應按《工作指引》中第二點“認定程序”第(三)條“提交材料”中相關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為進一步提高企業申報的便利性和專家評審效率,2025年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提交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有關管理系統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3)。企業在網絡系統未提交或提交不齊全的,視同申報材料不完整。
2.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對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按告知承諾制辦理(有關告知承諾制辦理流程見附件4)。
3.企業申報材料中,對中介機構出具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報告,應附有中介機構承諾書(格式見附件5,原件一份)。
(五)申報注意事項
1.企業需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提交的材料須清晰完整、真實有效,按規定簽名、加蓋企業公章。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后提交。
2.企業應按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范要求,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進行歸集與核算。其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應設“研發支出”一級科目,核算企業進行研究與開發無形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研究開發項目,分別按“費用化支出”、“資本化支出”等進行明細核算;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應在“管理費用”一級科目下設“研發費用”二級科目,對研發費用單獨進行核實和歸集。
3.申報企業至少近一年度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
4.企業自行選擇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或鑒證。
5.中介機構在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或鑒證前,應對照《工作指引》相關規定條件進行自評,符合條件的方可出具相關專項報告并應提供中介機構承諾書(見上)。中介機構應嚴格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等要求,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等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存在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中介機構,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將按照《工作指引》及相關工作規程和制度要求,給予相應處理。
6.各設區市科技、財政、稅務管理部門應加強聯動協調,充分了解掌握推薦申報企業整體發展狀況,嚴把企業申報質量關,加強對中介機構資質的審查,認真組織做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工作,確保申報推薦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性。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辦理。
二、高新技術企業有關變更事項
根據《認定辦法》第十七條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的,應在三個月內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報告。經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2025年我省分兩批次集中受理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申請(更名要求詳見附件6),兩批次的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30日和10月31日。申請更名的企業,應在截止時間十日前,將更名申請材料原件一份,報送所在地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未在規定時限內向所在地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報送企業名稱變更情況的,應按更名后的企業名稱重新申報認定。各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對企業更名申請材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上報省高企認定辦。
三、高新技術企業年報
根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有關要求,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于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報表中數據需與企業年度納稅申報中相關數據一致。
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按相關規定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認定辦法》、《工作指引》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政策文件可通過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省科技廳門戶網站等下載。
(二)為做好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提供網絡輔導視頻,重點解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網絡系統使用等內容。相關視頻可登錄微信公眾號“福建科技創業”,點擊“創孵平臺-高企申報”查看。
(三)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委托福建省科技成果轉化中心承辦有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網絡系統使用和政策咨詢解答及相關材料受理工作。省科技成果轉化中心聯系電話:0591-83724617、87645521,電子郵箱:cy905@fjfhq.com。
(四)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聯系方式:省科技廳高新處:0591-87865186。
附件:1.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格式)
2.企業研發項目經費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
匯總表(格式)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申報材料清單
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辦理流程
5.中介機構承諾書(格式)
6.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更名要求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推薦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匯總表(格式)
推薦單位(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蓋章):
序號
申報企業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主管稅務機關
是否臺資企業
出具專項報告
中介機構名稱
附件2
企業研發項目經費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匯總表(格式)
填報單位(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蓋章):
序號
企業
名稱
研發項目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
序號
項目名稱
近三年研發費用
(萬元)
序號
產品(服務)名稱
近一年銷售收入
(萬元)
1
1
1
2
2
…
…
合計
合計
2
1
1
2
2
…
…
合計
合計
備注:近三年研發費用及近一年銷售收入,依據專項報告數據填寫;合計數應與專項報告中數據一致;此表行數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增減。
附件3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申報材料清單
以下材料除(三)、(九)1、3、4、6、7不需加蓋企業公章,其余均須企業蓋章后將掃描件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
(一)“告知承諾書”欄目:下載《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模板,簽字蓋章后上傳《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掃描件(有關告知承諾制辦理流程見附件5)。
(二)“申請書封皮”欄目:填寫“申請書封皮”,在線打印、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企業公章后,形成掃描件在“上傳附件”欄目中上傳。
(三)“知識產權匯總表”欄目:上傳企業知識產權證明材料掃描件(若企業已上傳《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可不上傳知識產權證書,否則須上傳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四)“人力資源情況表”欄目:上傳近一年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等情況說明,以及科技人員名單等。科技人員名單應包括姓名、性別、學歷、畢業院校、所學專業、職稱/職務、所在部門、入職時間、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五)“企業研究開發活動情況表”欄目:上傳近三年研發活動證明材料,如立項報告、查新報告、驗收報告或結題報告(已驗收或結題項目)、獲得階段性成果證明、委托開發或合作開發協議等。
(六)“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欄目:上傳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證明材料,如生產批文、認證認可、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用戶使用報告、銷售合同、銷售發票等。
(七)“企業創新能力”欄目:
1.“企業創新能力—科技成果轉化情況”欄目:上傳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相關證明材料,如生產批文、認證認可、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用戶使用報告、銷售合同、銷售發票等。
2.“企業創新能力—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組織管理情況”欄目:上傳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機構、產學研合作協議、成果轉化獎勵制度及人才績效制度等方面證明材料。
(八)“企業參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制定情況匯總表”欄目:上傳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的情況說明等(有則提供)。
(九)“上傳附件”欄目:
1.上傳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
2.上傳申請書封皮掃描件。
3.上傳完整清晰的、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掃描件(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企業按實際經營年限提供),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4.上傳完整清晰的、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原件掃描件。
5. 上傳完整清晰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含主表及附表)掃描件(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企業按實際經營年限提供)。納稅申報表需加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專用章。
6.上傳完整清晰的經具有資質并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原件掃描件。
7.其他附件:上傳《中介機構承諾書》原件掃描件(中介機構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原件掃描件)。
附件4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
告知承諾制辦理流程
根據《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要求,企業可對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自主選擇是否按告知承諾制辦理。選擇按告知承諾制辦理的,辦理流程如下:
一、以企業賬號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后,進入“高企認定申報—告知承諾制”。仔細閱讀《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適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確認無誤后,勾選“已閱讀并同意《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并點擊“下載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模板”。
二、在線打印《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掃描為PDF格式保存。
三、點擊“上傳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復印件”,上傳已簽字蓋章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PDF掃描件。
附件5
中介機構承諾書(格式)
福建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
中介機構鄭重承諾:
一、經自查,我單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的中介機構條件。
(一)是否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是□ 否□
(二)成立時間是否三年以上:是□ 否□
(三)當年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是否在20人以上:
是□ 否□
(四)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
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是□ 否□
(五)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是□ 否□
(六)相關人員是否具備良好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
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是□ 否□
二、認真執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各項規定。接受企業委托,委派具備資格的相關人員,依據《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據實出具專項報告。對所出具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等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三、若存在違規違法違紀行為,按照相關規定接受處理。若由于我單位原因給申報企業帶來損失,由我單位全部承擔。
中介機構法人簽字:
中介機構蓋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6
2025年度高新技術企業更名要求
一、網絡提交更名申請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的,應在工商登記名稱變更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 (http://www.innocom.gov.cn)或“統一身份認證與單點登錄平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在線填報《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網絡提交更名申請。
二、更名申請紙質材料報送
2025年我省分兩批次集中受理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申請,兩批次的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30日和10月31日。申請更名的企業,應在截止時間十日前,將更名申請材料原件一份,報送所在地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未在規定時限內向所在地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報送企業名稱變更情況的,應按更名后的企業名稱重新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設區市科技管理部門對企業更名申請材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上報省高企認定辦。2025年重新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且需要更名的企業,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報認定。有關高新技術企業更名申請紙質材料包括:
(一)《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書》(在線填寫并打印)。
(二)企業更名前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四)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內(外)資企業基本情況表(提供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年度至企業提交名稱變更申請期間的全部內資情況表)。
(五)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年度的上一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復印件。
三、其他事項
省高企認定辦委托省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受理企業更名申請材料。省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地址:福州市工業路611號福建高新技術創業園九樓北區918室,聯系電話:0591-83724617、8764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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