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1107-2500-2025-00007
- 備注/文號:泉鯉政工信〔2025〕31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鯉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1
各街道辦事處企業服務中心(企業辦),有關企業:
為加快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進一步推動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根據《福建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閩工信法規〔2020〕9號)、《泉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規定》(泉工信科技〔2020〕55號)、省工信廳《關于調整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工信函科技〔2024〕2號)及《關于做好2025年度省企業技術中心推薦申報及考核評價工作的通知》(閩工信函科技〔2025〕150號)等文件要求,現就做好2025年度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推薦申報及考核評價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申報工作
(一)省企業技術中心2025年推薦申報工作與市級企業技術中心2025年度(第十九批)推薦申報工作一并開展,集中一次進行受理。
(二)申請福建省企業技術中心的,申請材料按《福建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和考核評價指南》(閩工信科技〔2020〕10號)編制;申請泉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的,申請材料按《泉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和考核評價工作指南》(泉工信科技〔2020〕56號)編制。申請材料主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報告、評價表及其附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需簽“與原件相符”并附經辦人姓名、聯系方式和填報日期,申請材料按要求裝訂成冊(紙質材料1份并附電子版光盤)。上述電子文檔和表格可分別登錄福建省工信廳、泉州市工信局、鯉城區工信局等官網下載。
(三)請意向申報企業按時提交相關申報材料,電子版申報材料請于5月20日前發送至我局郵箱,以便于我局初審。紙質件申報材料請在初審完成后的5月26日前提交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核評價工作
(一)根據《福建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閩工信法規〔2020〕9號)第十一條規定,省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每年應按要求報送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省工信廳原則上三年組織實施一次考核評價。根據《泉州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規定》(泉工信科技〔2020〕55號)第十二條規定,市工信局原則上每年分批滾動組織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考核評價。
(二)2025年企業技術中心考核評價對象為2024年12月31日前我區轄區范圍內認定的省、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技術中心,考核評價材料包括: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評價表及其附表和相關證明材料(詳見省、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和考核評價指南》)。
(三)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請于9月1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評價材料,并填報《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考核評價匯總表》,一并發送至我局郵箱。
(四)上述電子文檔和表格可分別登錄福建省工信廳、泉州市工信局、鯉城區工信局等官網下載。
聯 系 人:小單 聯系電話:0595-22355793
電子郵箱:jx22355793@163.com
郵寄地址:泉州市鯉城區常泰街道高新區創業投資服務中心1號樓1515室
泉州市鯉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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